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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首先想到你,把最好的东西给你。
例如,干活的时候,他会跟你一起干。挑重活干,挑最难的那一部分干。吃肉的时候,他给她腿,他吃头。
宋长歌越看顾瀚城越喜欢了,觉得跟这样的人搭伙过日子绝佳。
她笑着啃起了起兔子肉,也从鸡身上撕拉了一只大腿给顾瀚城,“尝一尝。”
顾瀚城看着她笑得跟一朵花一样的和善的脸,道了一声:“谢谢!”然后,扔掉了兔头啃起了鸡腿。
很鲜美很好吃。
宋长歌啃着兔腿,琢磨着顾瀚城说的那一声谢谢。又斜眼打量着他。
进食很快,但是吃相雅致!
顾瀚城,好像……不像,是一个没受过教育的山间汉子!
她跟他相处那么久,没有听到他说过一句野话。
对女人孩子也一点都不粗鲁。而且,他气度不凡,待人有礼,箭法高超……完全推翻了她对闭塞的村子里的粗野汉子的印象。
加上,这一张俊脸,说他是来体验民间疾苦的皇亲国戚也可信……
他不会是哪个皇亲贵族的遗落在民间的娃吧?
顾瀚城发现宋长歌一直盯着他看,他看了过去,问:“我脸上有东西吗?”
“没,没。”宋长歌将身子挪了过去,靠近顾瀚城,好奇地问:“顾瀚城……你家世世代代就在这里吗?”
顾瀚城的眸光极快的闪了一下,“嗯。祖祖辈辈都在盲山村靠打猎为生。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镇上。”
宋长歌噢了一声。世界之大,无奇不有。顾瀚城生活在这个小村子里,太埋汰了。
接下来,俩人就平平无奇的分食,吃完了,俩人到溪边洗了手就准备回去了。出来太久了,想孩子了。
他们一走,树上的松鼠,偷看他们的老鼠,就一窝蜂的跑了出来,开始抢地上他们遗落在地上的骨头。
有的老鼠跟松鼠为了骨头,还互相争了起来,啾啾啾啾的叫着,又恼又凶……
宋长歌在回去的路上,还在一直望着,四处寻找着什么。
他们现在走的是一条小路,左右两边都是万丈高的石壁,脚下碎石杂草很多,路本来就不好走,她走起路来,还不怎么看路,他担忧她会摔倒,便道:“你篓子都装满了,你还在找什么?”
“我呀……”
宋长歌去空间给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