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叫阿良日志的小说叫《阿良日志》,是作者李昂的梁所编写的现代风格的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每一个动作看起来都是那样的缓慢。这样的景象给了我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但是又截然不同。我知道,曾经我是融不进繁华,他是,繁华融不进他。我突然想到了陈果老师的一句话。用来形容他,在合适不过。这句话是...
精彩章节试读:
可以不吃,想哭就可以哭,想笑就可以笑,今天我可以喜欢绿色,明天我可以喜欢蓝色。是我可以把房间收拾的很干净,也可以把衣服扔的满地都是。是我可以去争,也可以不争。是天下那么大,我往东往西,是由我自己决定。是我可以不去在意别人的看法,是活成自己想活的样子。是有些事有些感情我可以去做,是,没必要。
我又问,一个生活的再好也好不过两个人吧。
他笑了笑,说:我喜欢做饭,喜欢跑步,喜欢打球,喜欢写作,喜欢弹琴,喜欢画画,喜欢一个人旅行,而且这些我都很擅长,我每月赚的钱付过家里的开销后,完全可以让我每日的生活很精彩,那么,我为什么需要一个伴侣,需要一个女朋友呢?
我一瞬间想歪了,脱口而出:那你的意思是,你现在完全有能力一天换一个。
他听完我的话,笑着拿着酒杯碰了下我的酒杯,将酒送进了自己的口里,回味了下然后一脸严肃的看着我说出了我这辈子都无法忘记的话。
他看着我说:俗人才会被欲望所控制,而我,控制欲望。
过了会儿,他好像想起了什么,又对我说:我不是喜欢不上别人,我也不是没有感情的冷血动物,只是那个值得我喜欢,值得我付出感情的人还没有出现,在她出现之前,我要让自己变的更加优秀,更加完美,才配的上她,不是吗?
我懵了,听完他说的话,我居然感觉,不是他与我们,与这个社会,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是我们,是社会,是世界与他,格格不入。
他什么都没有去做,但是我清晰感觉到,他已经赢了。
我又在想,什么样的女孩配的上他呢,又会是什么样的女孩值得他放下心中的光呢。
酒局结束后,他把我们每一对都送上了车,我们都是醉醺醺的,他却仿佛没喝酒一般,是那样的清醒。我心中又产生了疑问,他为什么没有醉意,因为酒量好吗?还是因为醉了没有展示醉意的理由?直到我们都上车了,他的身子晃了一下,我才知道是为什么。
浪漫至死不渝。
优雅永不过时。
这两句话用在他身上,一点都不让我觉的装逼。
车向前走了,我扭过头从车窗里看向他。他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