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叫秦风舒畅的书名叫《铁马悲风》,它的作者是枪手1号写的一本都市生活类型的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地群殴,那迎接他们的绝对是锋利的刀子。一般而言,秦风对待这样的行为是将两帮人都杀个干净,反正敢死营中从来不会缺人手。秦风所过之处,躺着的人闭上了眼睛,横眉冷对的人眼珠不再瞪着对方,正在打架斗殴的家...
精彩章节试读:
会因为染上了鲜血便在手上打滑。
一圈一圈,一直缠到刀柄尾处,再打上了一个死结。
秦风站起身来,随手挽了几个刀花,满意地点点头。
秦风手中的刀刃长三尺,柄长二尺,净重十二斤九两,刃薄背厚,最利于劈砍,是敢死营中标配的武器。
上至校尉,下至普通兵士,都装备着这种刀。
这柄刀伴着秦风已经六个年头了,整个刀身上隐隐有着一层红晕。
那是无数的鲜血浸染而上,天长日久而留下的印迹。
以血喂刀,煞气之重也能给敌人无形的压力。
除了刀,敢死营另一大标志就是身披黑色重甲。
甲叶每一片都呈椭圆形叠加在一起,整套盔甲净重三十八斤。
如果一个身材单薄的士兵穿在身上,可是一个不小的负担。
不过对于敢死营的所有士兵来说,这显然不是问题。
秦风,一个从十六岁便从军,在军中一直干了六年的老兵。
一个入伍只是小小的军候,一路升到了大楚军队最高军衔的,敢死营校尉。
对于敢死营的所有士兵来说,秦风是一个传奇,因为从来没有一个人能在敢死营中一干便是六个年头还能全须全尾活着的。
敢死营,顾名思议,便知道这是一支进攻冲锋排在最前面,撤退之时却又落在最后面的军队。
他们存在的意义便是去送死,用自己的生命来为大军赢得胜利或者是赢得生机。
敢死营中的士兵自然也不是什么良善之辈,通常他们有两个来源:
一个是大楚国内各种死囚犯,如果报名参加敢死营,便可以免死发配到军前效力,如果运气好,几场大战下来不死的话,便可以赫名以前的罪行,从而将自己洗白。
当然,能够成功将自己洗白的人廖廖无几,基本上一两场大战下来,敢死营中的人便要换一茬了。
第二类便是军中的刺儿头,被其长官厌恶到了极点从而发到敢死营中来,这些人,哪怕你是老油条,生存下来的机率也是极低。
敢死营中也不是没有出了人头地的,有运气极好的家伙,能够在敢死营中活过二年,基本上便能升到副尉一职。
不过到了这个时候,一般便会调到其它营中效力,这样的人在军中还是不愁没有出路的。
因为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