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是作者工地新秀所著的一本都市生活类型的小说,人物真实生动,情节描写细腻,快来阅读吧。《随笔》精彩节选:了狗叫声,它不再呜咽,转而大叫。外面的叫声停了,它又呜咽。夜深了,依然如此。它白色的毛,黑眼肥肚,我都不再乎了,它的呜咽声在深夜让我异常烦乱,我冲它大叫:再不停,宰了你!它的呜咽依旧。我从床上冲下来...
精彩章节试读:
呢。它在我房间的门外边,一条后腿血肉模糊。忽然有点心痛,往瓷碗里加了点热水,化开已冻住的剩菜,端到它跟前。它闻了下,舔了几口,又趴下了。晚上下课后回宿舍,它又不见了。关上灯,睡觉时已经习惯了没有那丝丝纤长的呜咽,梦里出现了尖长的鼻子。第二天起来,以后,忘了。一天同事对我说:你养的那白狗子死在操场边上了。我说,那白狗早不属于我了,从我不能忍受它的呜咽扔出纸盒子的那一刻我就失去了。爱需要耐心和承担,即使它只是一只狗。离开了旧司中学之后,也永远离开单纯的生活。人和事,没有喜欢和不喜欢,只是需要和不需要。不会觉得自己越来越残酷,因为总在抱怨别人究竟有多坏。每天都累得像条死狗,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经常性地烦躁,像那吉娃娃一样,一点小事都叫得声嘶力竭,浑身戾气。前一阵子,小兄弟阿鹏从乡下带回了一只狗仔。二十郎当岁数的青年人总是有太多的真性、温暖和美好。一只小狗可能是每个男孩的梦吧。纸箱子弄的窝、火腿肠、饮料盒剪的碗,很熟悉。阿鹏很期待,期待着那小狗成为想象中的那只,可爱、听话。然后,这只小狗也开始呜咽、到处大小便、不吃火腿肠……阿鹏说要把它送回想乡下去,我们开玩笑说等养大了冬天还有狗肉火锅,他说已经有点讨厌这只小狗了。之后的几天,他还有往乡下跑,可他也没把狗带走,仍然养着,还把我一个不要的饭盒给小狗当饭盆了。过了几天,同事小高在城区里面做宣传,阿鹏把装着狗子的纸箱子给他,叫他处理。那几天秋意正浓,加上小雨,很冷。另一只同事小马说,狗子会不会冻死。小高回来说把狗子给宠物医院了,我们都很高兴,难得夸了他一回。国庆了,雨依然飘着,还是很冷。那天买东西回来的路上,经过了张文宠物医院,发现了阿鹏养的那只小狗,里面还有一只白色的小狗,俩崽子抱团在一起。心里觉得很高兴,此刻,它应该找了温暖吧,哪怕仅仅此刻,它也是快乐的。我啧啧了几声,那小狗子似乎还有印象,挺起身看着我。絮飞的秋雨中我说:你好,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