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单明华,凌紫菱的小说叫做《特种兵的冒险经历》,它的作者是不散的宴席所编写的都市类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就这样玩了一会,单明华对被夹住脖子的狼说到:“哥们,这几天总算有陪我的了,你可不要走”这只狼现在是想走也走不了了,被夹的紧紧的,对单明华连咬带叫“狼兄,坐好了,我带你兜兜风,咱门出发了”单明华戴上头盔...
精彩章节试读:
单明华是一名退伍的少校军官,16岁入伍,因为军事能力强悍,两年后加入军区特种侦察营,他自学了高中所有课本,后考入陆军学院学习侦察指挥专业,毕业后又回到了侦察营当了名少尉排长,其间圆满执行过多次任务,为他的军旅生牙奠定了基础,一步步走到了现在,后来侦察营扩大了编制,提拔年轻有为的军官,他29岁时当上了二中队的副中队长。
可能是单明华军旅生涯走的太顺利的吧,老天都看不过眼了,在一次海面低空跳伞训练时,(与高空跳伞有两副伞具不同,低空跳伞的作战人员只有一次开伞的机会,所以作战人员必须一次成功。由于距离地面高度低,作战人员没有用修正棒的时间,因此在开伞的一瞬间就要端正地朝向瞄准的固定物。当跳伞者一跃而起后,他将以每小时80公里的速度坠落,这意味着他在6秒钟的时间里下落150米,所以留给作战人员的时间相当有限,要求必须做到“准、正、稳”)。
一名新兵的主伞和副伞都没能打开,从空中摔到了海面上,说是底空跳伞,高度也有200多米,从这个高度跳下来,海面和混凝土没什么差别,这名新兵也算是非常的命大,命是抢救回来了,但瘸了条腿。出现这样的事故上头肯定是要查的,给了单明华记大过处分并通报批评。要细算的话没有单明华什么责任,用他们大队长私下里的话说就是“点背”。
但总是要有人背这个处分的,谁让他是新兵训练时的领导呢。单明华对这个处分结果没有疑义,但是那名新兵的家人觉得不平衡,“我孩子的腿都瘸了,给个处分就完了”?他家人也有点能耐,闹到了军区首长那里,非要把单明华赶出部队,军区首长也不明白具体情况,像这样的训练事故全军每年都有,所以让单明华的大队长处理这件事。要赶单明华回家,那绝对不可能,他可是侦察大队里的尖子兵,而且还是二中队的少校副中队长,能说赶就赶吗!
大队长和政委说尽了好话,并且答应提高补偿,可那家人就是不同意。单明华也觉的挺对不住那名新兵的,也怕继续这么闹下去影响不好,毕竟他是训练时的教官,所以提交了退伍申请,这可把40多岁的大队长气坏了,老子拼了命的帮你处理这件事,你找张破纸写了几个臭字就走了?要滚就赶紧滚。一气之下在退伍申请上签上了大名,可真到他打包回家时大队长和政委哭了,单明华也哭了,很多战友都哭了,他们舍不得单明华,单明华也舍不得他们,舍不得呆了十多年的部队!
就这样才当了不到半年的副中队长退伍回家了,回到东北的家乡后,地方给单明华分配到了一个国有商场当保卫科长,因为习惯了军队的生活,刚到地方不太适应,干了没俩月就又提交了辞职申请,去了北京,也是一个偶然的机会,驾驶上了赛车。论驾车的技术,特种兵出身的单明华直升机坦克都能开,别说小小的汽车了。